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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影视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8-28 10:19:32


一、组织管理
(一)为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我院2025年推免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伯冉
副组长:李金英
成     员:于苗、陈阳、陈臣、赵丹丹、毕嘉豪、张萌、范俊、丁男、赵杨
学院成立“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二)学院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选拔推免生。相关工作人员中,如有直系亲属具备参评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非直系亲属需主动报备。小组集体讨论后,在学院专业教师中确定替换人选。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根据学校《天博》的规定,推免生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首次考核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4.学校推免工作开始时,无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综合考核办法
      (一)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由专业课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德育测评成绩分别乘以各自所占权重后,计算总和产生。
      (二)专业课成绩所占权重为85%,计算方法为
      (三)科研创新成绩所占权重为10%,由本科生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三部分组成(具体赋分标准参见《天博》)。
(四)德育测评成绩所占权重为5%,依据影视艺术学院学生德育成绩加减分细则执行。
 
四、推荐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学院名额总数由学校按比例分配。各专业分配名额计算方法为:
学院名额总数×(该专业2021级学生人数÷学院2021级学生总人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得出。
(二)根据各专业分配名额,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三)如出现各专业分配名额之和>学院名额总数的情况,则取各专业分配名额内,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学生,按照其科研创新成绩与德育测评成绩之和,从低到高依次排序,进行淘汰。
(四)如出现各专业分配名额之和<学院名额总数,或某专业无自愿申请参评学生(含无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的情况,则取各专业分配名额外,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首位的学生,按照其科研创新成绩与德育测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递补。
(五)如学院拟推荐人选中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则根据其所在专业参评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该专业无其他参评学生,则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五、推荐程序
(一)文件公示。学院在网站公示《天博》《天博》《天博》《天博》。
(二)自愿申请。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天博》,并将本人各项参评材料交于年级辅导员。具体材料包括:本科生科研项目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附中国知网检索页面截图及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信息查询页面)、软件著作权及授权专利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查询页面打印版等,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针对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参加推免考核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组织思想品德考核,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以公开答辩的形式组织学术专长考核,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上述资格审查凡结论有“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评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综合考核。由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的专业课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德育测评成绩分别进行考核,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根据各专业名额,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推免工作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和进展全程接受学院师生监督。如对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公示材料存在异议,需实名向领导小组反映意见。
(二)信息公示制度。本细则中所列需公示的内容,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三)复议制度。如对推免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规定向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召开全体会议复议并给予申请者答复。
(四)领导小组联系方式:0411-85992988,18940912366。
 
七、特别说明
如教育部、辽宁省下发的2025年推免相关文件中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则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执行。
 
 
 
 
天博
2024年8月28日